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截至底,全国31个省份已全部出台本地区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方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解读,欢迎阅读。
新机制:农村孩子免交学杂费的8年之旅
为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近日,,在学生人数减少的情况下,,
事实上,从2006年开始的8年时间,农村的孩子上学的学杂费不用交了,很多困难家庭的孩子也终于有学上了。而这背后的功臣就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
2005年年末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改革的通知。作为一个新机制,该政策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该政策从2006年在西部农村中小学实施,2007年扩展至全国。
新机制的特点与深意
新机制的特点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把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二是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机制。在资金的总体安排上,体现了中央拿大头的原则。三是实行了由省级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省以下各级政府应承担的经费,制定地方各级政府的具体分担办法,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以保证中央和地方各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资金落实到位。
同时,在部分地区试行建立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管理等制度,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财务管理,农村中小学校财局管,强化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新机制的实施对于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经过2006年在中西部部分地区的试点,2007年的全面推开和调整完善,到2009年底,国务院确定的改革目标比原计划提前一年全部实现。
2010至,连续两次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每年提高100元,一补生均标准每年提高250元。
,中西部地区年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小学500元、初中700元,东部地区年生均达到小学550元、初中750元,同时,对不足100人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按100人核拨公用经费,较好地满足了农村中小学教学和运转之需;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一补生均标准达到每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点击查看原文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仅有效减轻了农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的经济负担,而且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瓶颈,成为继免除农业税之后又一个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下面是小编准备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快来看看吧。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至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已经进入关键的第二年,其覆盖范围已经从西部扩大到中部和东部的全部农村地区。新机制不仅有效减轻了农民家庭子女接受义务的经济负担,而且打破了多年来制约普及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瓶颈,成为继免除农业税之后又一个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新机制究竟有什么新的特点,运行一年后带来了什么新气象,采取什么措施才能确保新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弄清这些问题,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现实需要。
新特点:农村义务教育投入的制度创新
新机制以其清晰的思路,在短短一年内取得了广泛的共识。这一思路是: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逐步增加财政投入,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经费长效保障新机制。具体说,新机制突出了如下三个要点:
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其经费主要由公共财政负担,这是保障公平就学机会的基本手段。针对教育经费总量不足的现实,我国确立了农村义务教育在公共财政中的优先地位,切实发挥了公共财政资金在配置农村义务教育资源中的绝对主体作用。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的覆盖范围和保障系统,通过合理地划分财权与事权,从体制设计上保证财政资金的投入,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这对全面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在穷国办大教育的背景下提升公共财政资金效率和良好社会效益的重要战略举措。在这次改革中,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具体项目包括:(1)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3)建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4)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据测算,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后,十一五期间中央与地方各级财政将累计新增农村义...